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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1.1背景
有谷健康商城商城商家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為“服務中心”)是有谷健康商城2018年新建立的區域實體服務機構。服務中心在區域上會與當地政府合作,獲得政府資金、政策等支持。在運營上會招募優秀服務商做為服務中心的運營機構,把有谷健康商城的第三方服務能力賦能于區域市場,帶動當地商家互聯網業務轉型,提高有谷健康商城在區域的市場份額。為更好地規范服務中心發展,有谷特擬定《有谷健康商城商城商家服務中心管理規則》。
1.2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入駐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中心的所有服務商。本規則是對《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幫服務商管理規則》的有效補充。本規則中已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則執行,本規則未有規定的,依據《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幫服務商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則執行。
第二章 報名
2.1服務商要求
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中心入駐采取競標機制,即在確定要設立商家服務中心的城市,有谷健康商城會向一年內無業務違約處理記錄的服務商發起競標報名邀請。最終,競標將綜合考慮服務商的積分排名、服務店鋪GMV以及服務商所在區域等條件,根據不同城市的規模擇優確定服務商。
2.2服務要求
2.2.1服務商須提供產業園招商、有谷健康商城商城商家招商、店鋪代入駐、視覺設計、客服外包、店鋪診斷、店鋪協運營、店鋪代運營等業務。
2.2.2 服務商須在區域內配合有谷項目拓展。
第三章 收費標準
入駐服務中心的服務商須繳納的費用分為保證金以及費率兩部分。
3.1保證金:當加入服務中心時須繳納100,000元保證金。
3.2費率:在服務中心產生的訂單將按照3%的費率標準進行收費。
第四章 考核標準
有谷健康商城會根據區域的差異設定不同的考核標準。在設定年度目標后,按季度進行考核。基礎考核項為:
4.1服務商為當地產業園招募商家數量。
4.2服務商為有谷健康商城商城平臺招募商家數量。
4.3服務的商家為活躍商家的比例(月銷售額大于30,000元即為活躍商家)。
4.4服務的店鋪認證“有谷好店”的比例。
4.5服務投訴率。
第五章 激勵標準
有谷健康商城將按照服務商各指標完成情況在區域內進行服務排名,并通過排名情況在線上線下對優秀服務商進行激勵。
線下激勵方式為授予優秀服務商門店“區域優秀服務商”牌匾。
線上激勵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將優秀服務商在有谷服務幫首頁以及商家后臺進行推廣。
第六章 違規行為及處理
服務商如存在違反以上管理規則的行為,有谷健康商城將根據《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幫服務商管理規則》進行相應處理。
第七章 退出
7.1退出流程
服務商在完成當前所有服務或與所服務的所有商家妥善協商后可提出退出服務中心申請。如服務商與服務當中的商家達成繼續服務協議,須將相關資料提交至有谷健康商城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退出流程。保證金將于退出流程完成的3個月后退還。
7.2退出情形
7.2.1主動退出:如公司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申請主動退出,須提前3個月提出退出申請,按流程退出服務中心。
7.2.2考核不合格:如服務商連續3個季度考核指標低于標準,須按流程提出退出申請,退出服務中心。
7.2.3違規清退:如服務商違反《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幫服務商管理規則》中相關規定,違規扣分累計達到16分,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幫有權立即將其清退。因違規被清退的服務商,保證金不予退還,且永久不得重新入駐服務幫以及服務中心。
第八章 附則
8.1有谷健康商城商城服務商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8.2有谷健康商城可根據平臺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則并以公告的形式向服務商公示;服務商進駐服務中心即表示接受有谷健康商城其后不時調整、頒布的管理規則。
8.3服務商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有谷健康商城有權酌情處理。但有谷健康商城對商家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服務商在有谷健康商城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有谷健康商城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如有違約即視為對本規則的違反。
8.4本規則于2018年4月21日發布,于2018年5月6日生效。